公告日期:2021-08-18
公告编号:2021-049
证券代码:837781 证券简称:重交再生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一、情况介绍
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
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在本次审议终止挂牌的董事会前,公司与全体在册股东已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但本次审议终止挂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发生了少量股票交易。在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中,有 5 位股东,合计持股 1000 股,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视同存在异议股东。
二、保护措施
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由公司指定的第三方(陈先勇 )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承诺。具体回购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49
3、在回购申请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公司与异议股东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公司终止挂牌后的30天内,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上述承诺逾期自动失效,承诺人有权不再继续履行该承诺(承诺人自愿继续履行的除外)。
(四)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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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五)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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