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8
公告编号:2021-047
证券代码:837781 证券简称:重交再生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1-047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
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准则,预计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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