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7782 证券简称:派特森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6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薛爱民董事长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1
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 公 告编号:2023-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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