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7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7782 证券简称:派特森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51,742.1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51,742.1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065,999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涉及股份回购的公司适用),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45,279.92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51,742.1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065,999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
公告编号:2023-019
数)(涉及股份回购的公司适用),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45,279.92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6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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