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8
证券代码:837785 证券简称:聚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5:00—2024 年 4 月 3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785 聚力股份 2024 年 4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392,861.1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285,738.56 元。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00,000.00 元(含税),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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