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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4 16:44:23 股吧网页版
金恩生物:恒泰长财证券关于河北金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4


恒泰长财证券

关于河北金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河北金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风险事项情况

河北金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恩生物”或“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预计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无法
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因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采取的措施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与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姓名:温香格

联系电话:15613770326

主办券商联系人姓名:姜丹

联系电话:010-56673762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未能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
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

2、如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3、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金恩生物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及其持续经营能力,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恒泰长财证券
2021 年 6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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