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16
公告编号:2022-037
证券代码:837798 证券简称:九合环境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口头警
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694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其他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江志-祥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姚之瀛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3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10 月 20 日,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九合环境,
证券代码:837798)与丁双庆及第三人王强因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丁双庆向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2 年 11 月 15 日,九合环境与三都水族
自治县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九合环境向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合计)1796.14 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35.25%,属于对挂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截
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九合环境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九合环境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信息,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江志祥、董事会秘书姚之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志祥、董事会秘书姚之瀛进行口头警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37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口头警示,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694 号。
浙江九合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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