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6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万联证券作为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年报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是
2 其他 公司最近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 是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生产经营 重大债务违约 是
4 生产经营 主要资产被法院冻结、裁定拍卖 是
5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6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7 生产经营 其他(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两个会 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财务报告均被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 二条规定,若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
其股票挂牌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出具终止挂牌决定,发布相关公告并通报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2、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资金短缺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舞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原银行舞阳支行”)申请办理银行贷款,双方于 2019 年12 月 3 日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原银行舞阳支行借款 1,850 万元,贷款发放后,公司并未按时结清贷款本息,中原银行舞阳支行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
定公司返还中原银行舞阳支行本金 1,850 万元及利息(自 2020 年 7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原银(漯河)流贷字 2019 第 240060 号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标准计算),并按如下分期还款计划进行还款责任: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返还借款本金 80 万元;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前
返还借款本金 80 万元;以后每月的 6 日前返还借款本金 80 万元直到 2023
年 3 月 6 日前返还剩余未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中原银行舞阳支行可就全部剩余未还款项申请执行。公司未能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还款,构成了债务违约。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书》([2021]豫 1103 执 918 号之二),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河南华鑫漯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漯河市舞阳县城区厦门路东段南侧华鑫漯阜物流园
内西区 5 幢(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舞阳县不动产权第 0003691 号)、2 幢 3
幢(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舞阳县不动产权第 0003693 号)、4 幢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舞阳县不动产权第 0003692 号)。
2、公司为舞阳县华鑫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面粉”)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舞阳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舞阳县支行”)贷款 3,250 万元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 1,250 万元和信用担保 2,000 万元。上述贷款到期后,华鑫面粉未能按约定偿还贷款。
2021 年 4 月 28 日,农行舞阳县支行向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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