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证券代码:837836 证券简称:龙宇医药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龙宇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发出,满足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 15 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836 龙宇医药 2024 年 11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璜溪大道 66 号江西龙宇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二)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龚鹏宇先生、胡晓琴女士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龚鹏宇、胡晓琴与本次股份定向发行认购对象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反稀释权事宜。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龚鹏宇、胡晓琴。(三)审议《关于<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31)。
(四)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使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
(1)制订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提交等事宜;
(2)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批准、签署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4)完成本次定向发行后,办理公司章程中的条款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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