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成都至诚华天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九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至诚华天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九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成都至诚华天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诚复材”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成都至诚华天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徐峰、肖辉、李洪月,其中徐峰为组长,徐峰、肖辉拟担任至诚复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本辅导期间,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

3、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4、接受辅导的人员及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本期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本辅导期接受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

2、辅导方式: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采取现场及线上指导相结合的辅导方式进行,采用实地考察、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现场辅导培训、专题研讨分析以及与被辅导人员面谈或者通讯方式,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财务内部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得到改善。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与至诚复材的相关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根据至诚复材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辅导工作内容如下:

(1)与会计师共同协助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2)核查至诚复材及其子公司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检查关联交易、关联资金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完整及合规性,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完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与律师共同督促规范辅导对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2、辅导计划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五矿证券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项工作均顺利完成,接受辅导人员亦认真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的顺利开展,并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五矿证券,此外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五矿证券辅导人员联合律师对至诚复材的历史沿革相关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关联关系等进行了核查;联合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内控、财务核算的规范性进行了核查。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我国监管体系的改革和对企业内部控制及财务规范性要求的提升,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将与至诚复材相关人员一同梳理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督促企业整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员工社保

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在公司购买社保,辅导券商已督导至诚复材应为全部员工购买社保。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