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2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837853 证券简称:新大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
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 12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常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372,275 股,占公司股本的 37.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余五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491,195 股,占公司股本的 27.6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辽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24,083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24,473股,占公司股本的 8.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林挺屹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5,737股,占公司股本的 1.7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1-031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12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江宁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6,5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褚玉东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5,737股,占公司股本的 1.7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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