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4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7853 证券简称:新大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7271866527E
承诺主体名称 常建军、余五祥、李辽莎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票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届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2-007
1、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均应作相应调整)。
3、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异议股东应在上述有效期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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