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7
证券代码:837853 证券简称:新大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 9 时 00 分-11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853 新大股份 2020 年 4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常建军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江宁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总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了详细分析。(四)审议《关于<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第 00215 号), 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和实际发展需要,拟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285,992.19 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6 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40,000.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五)审议《关于<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2020 年度经营计划》。(六)审议《关于<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公司制定了《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7)。
(八)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为实现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以权益分派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为原则,保证现金分红决策的顺利实施。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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