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03
新大股份
NEEQ:837853
武汉新大地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0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2020 年,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武汉纽兰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6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19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22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4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58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常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辽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辽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股东常建军持有公司 337.2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7.47%,担
任公司董事长;股东余五祥持有公司 249.12 万股股份,持股比
例为 27.68%,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股东李辽莎持有公司
202.41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2.49%,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
监,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788.76 万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87.64%。2011 年 11 月 11 日,常建军、余五祥、李辽莎签署《一
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
策时,行使投票权及决策权等诸方面保持一致,且三人作为股
东期间对公司持续具有约束力。据此认定,常建军、余五祥、
李辽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若常建军、余五祥和李辽莎利
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和管理职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
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带来风险。
股份公司设立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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