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02
公告编号:2021-026
证券代码:837858 证券简称:鼎商动力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鼎商动力、刘春茂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刘春茂采取岀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刘春茂。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在 2020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
公告编号:2021-026
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刘春茂作为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 责人、财务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及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非上市 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 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警示函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未对公司的 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警示函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1-026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相关人 员对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刘春茂采取岀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7 号
青岛鼎商动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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