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1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7862 证券简称:铭冠板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2 月 22 日,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87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
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
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铭冠”。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 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告编号:2022-004
铭冠板业董事长:蔡泽,电话:13902704326;
主办券商联络人:燕飞,邮箱:yanfei@swhysc.com。
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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