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7862 证券简称:铭冠板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形成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D062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铭冠板业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列示金额为
14,538,996.44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23.99%,存货周转率由上年 1.6 下降至0.6,管理层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仓库中存货摆放杂乱,标签不齐,我们无法对存货实施全面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铭冠板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1、此次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含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立信中联会计师
公告编号:2020-023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含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采取经营策略的调整:2020 年公司继续加强存货管理制度,整顿仓库管理制度和工作水平及效率,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库存物资的利用率。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保留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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