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7862 证券简称:铭冠板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形成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0]D0628 号):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铭冠板业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列示金额为
14,538,996.44 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23.99%,存货周转率由上年 1.6 下降至0.6,管理层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仓库中存货摆放杂乱,标签不齐,我们无法对存货实施全面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铭冠板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报告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此事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2、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保留意见所涉及到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0-014
特此公告。
福建铭冠板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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