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15
公告编号:2021-033
证券代码:837866 证券简称:数字动力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珠海数字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数字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珠海数字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经事后审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公告内容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222,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9 股,不需要纳税;以
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1.291867 元人民
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3,222,2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4,122,18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837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918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0,162,680 元。
公告编号:2021-033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222,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9 股,不需要纳税;以
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1.291867 元人民
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3,222,2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4,122,18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837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918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1.16268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珠海数字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珠海数字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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