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7891 证券简称:浙伏医疗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马建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8,6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2.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柴家忆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9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沈永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妍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斌鑫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马建强先生、柴家忆女士、沈永明先生、马妍女士、马斌鑫女士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股转公司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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