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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8 17:55:57 股吧网页版
车微联: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7915 证券简称:车微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山东车微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车微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新疆车微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子公司”)与北京联海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海科技”)签署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
械设备和车辆卫星定位控制系统车载控制终端一期(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项目
合同》,就联海科技拟向新疆子公司采购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卫星定位控
制系统车载控制终端以及相关的集成服务达成一致意见。该项目今年开始启动,项目周期预计为三年。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该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
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该合同的生效不需要经过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四)其他说明

无。
二、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北京联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8

联海科技是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本部位于北京石景山高科

技园区,具有优秀的科研、实验、办公条件。联海科技成立于 1993 年 6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3000 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包括信息系统总体设计、系统研发、系统集成、信息咨询,系统运维、电子信息产品销售等。

联海科技与本公司、新疆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将对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经营业绩、市场拓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
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卫星定位控制系统车载控制终端一期(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项目合同》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卫星定位控制系统车载控制终端一期(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车微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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