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3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7918 证券简称:力力惠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刘月伦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告编号:2020-031
具体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用途使用管理及监督均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能够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性。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春龙、吴秀明、吴道亭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定向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40,000 股(含 540,000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1.40 元,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6,000.00 元(含人民币 756,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定向发行无自愿限售,发行前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定向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股票无优先认购权。因此本次定向发行对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不进行优先认购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青岛力力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32)。
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审核并提出了书面审核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定向发行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公告编号:2020-031
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定向发行,公司已与拟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合同,该认购合同在满足合同规定的成立和生效条件后生效。
监事会对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合同进行审核并提出了书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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