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7920 证券简称:盛本智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盛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盛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盛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不涉及网络投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920 盛本智能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吴兆刘、应鸿敏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1009 号创新大楼 11 层办公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
详见已披露并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四)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已披露并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六)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披露并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9:30-10: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霞
联系电话: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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