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05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37932 证券简称:方图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稳步实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3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在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工作并领取薪
酬,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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