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6
公告编号:2023-066
证券代码:837932 证券简称:方图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以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二、对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拟提名方利勇、张立贺、梁韵枝为公司的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有
公告编号:2023-066
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挂牌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方利勇、张立贺、梁韵枝为公司核心员工。同时,监事会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根据拟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许忠、张碧强、刘婵、方利勇、张立贺、梁韵枝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上述激
励对象提名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有任何
个人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的 6 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公众公司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提名认定激励对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有利于挂牌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挂牌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许忠、张碧强、刘婵、方利勇、张立贺、梁韵枝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同时,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激励计划》并结合相关事实,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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