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06
关于对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 063 号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州能源)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业绩波动情况
你公司主营业务为燃气销售及燃气安装相关业务,报告期实现营
业收入 1.5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04%,发生营业成本 1.10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13.28%;实现毛利率 26.31%,较同期减少 2.11 个百分点。
你公司解释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贵州神州、重庆神州、余庆神州销气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系部分公司燃气采购合同价格结算方式所致。
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情况及对其销售金额,并结合2022 年年报披露前五大客户及变化情况、主要客户所处领域、需求情况等,详细说明销气量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及向其采购金额,并说明报告期营业成本增加系公司部分燃气采购合同结算方式所致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涉及供应商情况、具体结算方式,有关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供应商常规结算方式;
(3)结合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政策、涉及具体业务等,说明采
购合同结算方式是否会对你公司成本核算产生影响及合理性。
2、商誉情况
你公司报告期末商誉余额 1,932.58 万元,其中韶关神州燃气有限公司商誉 920.10 万元,南京神州燃气有限公司商誉 1,012.48 万元,有关商誉金额自 2019 年收购以来均未计提减值;你公司采用收益法确定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期为 2023 年 7 月至2027 年 12 月,经测算,你公司认为上述两家公司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
请你公司:
(1)结合两家公司的具体收购时间、购买对价、收购比例、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收购后至 2023 年半年度经营及收购目的实现情况等,说明预测期每年预测现金流情况及预计基础、参数及合理性等;
(2)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有关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具体判断依据、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其他应付款情况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72.32 万元,上期末为 421.12
万元,减少 82.83%,主要系你公司于报告期支付收购广西宇泽森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宇泽森)尾款所致。
2022 年年报显示,2022 年 8 月你公司购买广西宇泽森 100%股
权,从而取得南宁神州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南宁神州)49%股份,成交价格 2,858.07 万元。因广西宇泽森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及债权债务、持有南宁神州 49%的股权,因此有关交易为公司收购广西宇泽森的货币资金及债权债务、子公司南宁神州的少数股东权益,你公司将收购价款与取得的广西宇泽森的货币资金及债权债务、南宁神州 49%股份对应净资产的差额 2,726.75 万元冲减资本公积。
2016 年,胡小亮(实际控制人邹梅之表亲)向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借款购入南宁神州 51%的股权(价格为 787.99 万元),后又将有
关股权于 2019 年 6 月以 852.69 万元转让给你公司。
请你公司:
(1)说明胡小亮通过向实际控制人借款购入南宁神州股权后,又以高于其购买价格的金额向你公司进行转让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2)结合 2016 年至 2019 年 6 月转让前经营情况,说明南宁神
州 51%股权 2019 年转让价格高于 2016 年购入价格的原因、考虑因
素等;
(3)说明 2022 年通过收购广西宇泽森的方式取得南宁神州
49%的股权原因、具体定价依据、商业合理性,与 2019 年购买股权事项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及判断依据。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2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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