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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6 18:32:11 股吧网页版
神州能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837934 证券简称:神州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需
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位,本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保障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
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权益投资。

证券投资包括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等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货币市场基金;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行为。

权益投资主要指对外股权投资,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统称“对外投资公司”)的设立、收购、增资等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
造良好经济效益;

(三) 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投资收益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未经本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如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须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上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控股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具体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1、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一)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10%以
上,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 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 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 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六)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对外投资。

2、股东会的审批权限:

公司发生的下列重大投资行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以上,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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