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837934 证券简称:神州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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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位,本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州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税收,接受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确保股东最大利益。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核算体系,独立运行,自负盈亏。
第六条 公司坚持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实行授权限额管理,重大财务收支和重大政策调整应在科学规范论证基础上,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 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财务政策及财务成果负责。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对外代表权、紧急情况下的特别处置权。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财务活动的执行结果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置公司财务会计机构,任免财务总监,支持并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重大采购、销售计划;
(五)组织实施公司重大的投资、筹资、重组、抵押、担保事项;
(六)审批公司重大的采购、销售、借贷合同;
(七)审批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实施办法;
(八)审批公司重大的财务收支及公司日常的财务收支;
(九)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协助公司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活动并行使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二)组织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采购、销售、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三)总体领导和协调公司全面的财务预算、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四)参与制定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对重大的投资决策、经济活动进行财务分析与把关,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
(五)负责对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及重要文件的财务审核;
(六)负责公司重大投融资活动中的财务工作;
(七)签署公司财务报告,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送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财务决算等报告;
(八)按照预算、计划监督审核公司的成本、费用的开支及其采购申请;
(九)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筹集资金;
(十)会同公司总经理审批重大财务收支事项;
(十一) 提名公司财务部经理,以及控股子公司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聘任,并负责财务会计机构人员的配置。
第十一条 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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