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8
证券代码:837935 证券简称:创新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7 日以文书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玲媚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玲媚女士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温州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表决,决定提名陈玲媚女
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玲媚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权锋先生、徐婷俊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一新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温州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表决,决定提名汪一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一新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权锋先生、徐婷俊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建连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经股东温州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表决,决定提名胡建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建连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权锋先生、徐婷俊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智迪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温州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表决,决定提名王智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智迪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权锋先生、徐婷俊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权锋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权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权锋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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