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7935 证券简称:创新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转系统、证监会相关规则的有关要求,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专注度,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5
温州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权锋、徐婷俊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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