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7936 证券简称:新乡滤器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产收益最大化,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投资额度在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 3200 万元(含 3200 万元)的范围内,可
滚动使用授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购买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含 3200 万元)的理财产品,可以滚
动购买和赎回,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含 3200 万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3-012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虽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并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且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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