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4 18:01:57 股吧网页版
新乡滤器: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837936 证券简称:新乡滤器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召集人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 0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936 新乡滤器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新乡市利菲尔特滤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安琪先生汇报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召开董事会及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的思路和工作任务。
(三)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长松先生汇报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
监事会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等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要点进行了计划。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勤勉尽责。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总
体分析,并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详细分析。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订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400,099.21元、资本公积 6,088,643.66 元。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以及现金流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00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2023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