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7941 证券简称:东华美钻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抵押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资产抵押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之需要,依据《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现拟决定从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以丽水路 81 号 F1-10、F1-12、F1-13、F1-9、B1-2、B-3、B1-4、B1-5、B1-6,(房地产权属证号:沪房地黄字 2003 第 008586 号、沪房地黄字 2003 第 008588 号)的房地产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申请各项融资累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子公司上海东华美钻金饰广场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丽水路 81 号房产作为本公司
授信额度短期借款的抵押物,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短期借款余
额 1.305 亿元,该房产账面原值约为 8,698 万元,净值约为 4,396 万
元。
公司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具体借款抵押事宜,包括与中
公告编号:2024-011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及单笔借款、授信金额、利率、期限及相应抵押或其他担保等相关事宜。
二、抵押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提供上述资产抵押是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所必须提供的借款保证,此次借款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稳健、持久经营。
三、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东华美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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