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9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7949 证券简称:精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9.94%股份的股东杨治富书面提交的
《关于增加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监事会主席于士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拟提请任命徐秀丽女士为新任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秀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徐秀丽,女,197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职称。1977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于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任质量检验中心
主任;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于葫芦岛虹京科技有限公司任化验室主任;2020 年
3 月至今于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部主任。
公告编号:2022-016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杨治富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杨治富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八)审议《关于任命徐秀丽女士为公司监事》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杨治富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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