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7949 证券简称:精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3 日以现场及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雪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 2023 年度运营情况做工作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工
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杨雪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情况做工作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 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以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4)《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资讯服务的会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公司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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