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03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37966 证券简称:西屋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西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西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9年3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江苏西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定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6日。
二、增加临时议案情况
2019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股份3,863,250股的占公司21.46%股份的股东包燕书面递交的《江苏西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以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的议案》作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审议。
增加的议案《关于以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的内容:江苏西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贴现,累计票面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现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9-017
应当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规定。股东包燕女士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案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公司董事会接到该股东的上述提案后,同意发出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并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其他事项不变。
四、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调整为: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以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西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西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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