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应国京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2023 年年度工作起草了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就 2023 年年度工作起草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起草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锐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决定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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