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3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7977 证券简称:宇脉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宇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宇脉科技 837977-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009》(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中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为:
1、法律意见书(二)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第6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刘秋明及杭州领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法律意见书编号:编号:【】号
更正披露内容为:
1、法律意见书(二)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第6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刘秋明及杭州领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法律意见书编号:编号:TCYJS2022H0731 号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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