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9
证券代码:837986 证券简称:金锁安防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收到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作出的结案通知书(2023)冀 0691 执
恢 209 号。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文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本身
2、被告
姓名或名称:王丽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原投资标的股东、法定代表人
3、被告
姓名或名称:毛高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原投资标的股东
4、被告
姓名或名称:四川广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原投资标的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四川广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公司)是由王丽娜和毛高泰二人投资创立。2018 年 12 月,河北金锁安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锁公司)与王丽娜、毛高泰、广德公司四方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了《四川广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四川广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两份协议。协议中约定金锁公司向广德公司增资 1200万元及增资后公司股权比例、公司治理、股权变动与调整、各方的约定、本次增资、先决条件、各方的陈述与保证、违约及赔偿、适用法
律及争议解决等条款。2018 年 12 月 15 日,王丽娜、毛高泰与金锁
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将二人持有广德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金锁公司,用来担保二人和广德公司切实履行在《增资协议》、《股东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该质押协议已在广德公司所在地彭州市行政
审批局场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2019 年 1 月 31 日、2 月 27 日金
锁公司将 1200 万增资款汇入广德公司账户,完成投资义务。
《股东协议》第 4 条 4.1.1 约定了任何一种或多种触发事件的发
生,金锁公司可以要求王丽娜、毛高泰或广德公司无条件回购股权。
现广德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 56,159.8 元、2020 年净利润为
2,430,496.24 元,已符合 4.1.1(2)、(4)的约定,故金锁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3 日向王丽娜、毛高泰及广德公司邮寄送达了《股权回购通知书》,要求他们按照《股东协议》4.1.2 的约定价款进行股权回购,并按照《增资协议》7.2 的约定承担增资款 10%的违约金。
《增资协议》4.5.2 中约定广德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保
证将不少于 19000 户客户接入金锁公司管理平台,并以 60 元/年/户向金锁公司缴纳运营管理费,截止 2021 年 10 月,共欠运营管理费
168 万元。广德公司为履行支付上述运营管理费,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2021 年 5 月 31 日两次以会议记录的形式对运营管理费的数
额、支付时间作出承诺,但却未能如期履行。
《增资协议》4.5.4 中约定金锁公司向广德公司委派两名员工参
与公司管理工作,相关费用由广德公司承担。2019 年 1 月 1 日金锁
公司委派两名员工前去广德公司工作,至起诉时广德公司欠付金锁公司相关费用合计 24 万元。
《股东协议》5.2约定违约方应对违约给履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害、责任、诉讼及合理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赔偿责任;9.2.1 约定“因为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差旅费用、
保全费用等其他一切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有败诉一方承担”。现王丽娜、毛高泰、广德公司违约在前,金锁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陆续支付公证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支付原告股份回购款和违约赔偿合
计 1325 万元(现暂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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