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16 15:47:12 股吧网页版
经纬测绘: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6

辽宁经纬测绘规划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2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与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 ...... 20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事 ...... 32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九章 通知、公告......36

第一节 通知 ...... 36

第二节 公告 ...... 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0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1
第十三章 附则......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辽宁经纬测绘规划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辽宁经纬测绘规划建设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辽宁经纬测绘规划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55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

第六条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之前缴付出资。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20 年,自 2003 年 7 月 30 日至长期,股份公司具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经营宗旨与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测经天,科技领先;绘纬地,真情实意。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海洋测绘,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无人机技术开发,安防设施、飞行程序设计,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复垦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沙盘模型设计、制作,测绘监理、土地登记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