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8012 证券简称:同益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东同益空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购买土
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东同益空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同益新能源科技(肇庆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同益新能源”)通过竞拍方式,以现金购买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创新大街北面、建设路西面地段的土地,土地面
积为 23,739.72 平方米(折合 35.61 亩),成交价为 2,137 万元,于 2023 年 1
月 27 日与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告编号:2023-011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 条,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购买土地是用于生产经营,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补充确认控股子
公司购买土地》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住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六路 9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公告编号:2023-011
3、交易标的所在地:肇庆市高新区罗湖片区创新大街北面、建设路西面地段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需要依法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买程序。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肇庆同益新能源通过竞拍方式,以现金购买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创新大街北面、建设路西面地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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