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8020 证券简称:科德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的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32,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下述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314,516,235.3 元,
未达到第三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所有 19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48,000 股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涉及股份回购对象、价
格、数量等要素均已在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中完成披露,回购对象、价格、数量等要素准确,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回购条款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6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激励计划(草案)》、《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科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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