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8026 证券简称:沃顿装备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佛山沃顿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佛山沃顿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佛山沃顿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佛山沃顿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公司上市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对回购公司股票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室或股东大会通知
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选代表主持。
第七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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