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作为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是
之一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皓月医疗系统(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
-2,742,703.31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 5,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时,需要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若公司后续持续亏损,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了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提示公司注意经营风险,督促公司召开董事会对风险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未来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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