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8
证券代码:838034 证券简称:金辉物流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金辉江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议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 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034 金辉物流 2021 年 4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章宇文、翁琦琦律
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沧海路 588 号绿园大厦 22 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已编制《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6)。(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5,0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2.28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11,40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涉及股本变更。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将与关联方张海光、钟爱珠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光先生、钟爱珠女士为公司取得
宁波银行鄞州区中心支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为受益
方,方便公司在市场波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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