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5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8040 证券简称:南水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27.13%股份的股东徐惠民、陈勇、陈
晓静、奚肖亚、程大鹏、秦邦民、张子龙、费振勇书面提交的《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临时提案》,提请在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0-011。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徐惠民、陈勇、陈晓静、奚肖亚、程大鹏、秦邦民、张子龙、费振勇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公告编号:2021-013
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徐惠民、陈勇、陈晓静、奚肖亚、程大鹏、秦邦民、张子龙、费振勇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临时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职代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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