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17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惠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94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2、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4,369,7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回避情况
本议案存在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徐惠民、陈晓静、陈勇、奚肖亚、程大鹏、张子龙、费振勇、李荣、李晖、张晓芳、秦邦民、韩凤荣因参与此次股票发行,合计持有 17,572,089 股,回避该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2、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4,369,7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回避情况
本议案存在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徐惠民、陈晓静、陈勇、奚肖亚、程大鹏、张子龙、费振勇、李荣、李晖、张晓芳、秦邦民、韩凤荣因参与此次股票发行,
合计持有 17,572,089 股,回避该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为有效监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在银行设立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该专户作为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应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开户以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941,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回避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股票发行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发
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方案,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