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4
公告编号:2020-044
证券代码:838040 证券简称:南水股份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0-045)。
公告编号:2020-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0-046)。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44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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