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5
证券代码:838040 证券简称:南水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0年11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审议通过《公司库存股激励第一期方案》(以下
简称“《激励方案》”),并予以公告。根据激励方案中“六、附则,如证监会或有权机构届时颁布股权激励相关规定的,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激励方案进行修订。”
2020 年 8 月 21 日,证监会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根据证监会及股转系统最新出台的规定及业务规则,公司拟将上述《激励方案》调整为《南水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激励方案》终止实施,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重新提起审议程序。
2、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员工,前述人员均与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119 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由公司回购的股份,本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70.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0%,受让价格为 2.50 元/股。
4、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方式,由员工持股平台(恒禹合伙、恒兴合伙(名称暂定)、恒永合伙(名称暂定))以受让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部分库存
股的方式执行。参与对象通过认购员工持股平台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平台为恒禹合伙、恒兴合伙(名称暂定)、恒永合伙(名称暂定)三个有限合伙企业,均为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专门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形式......9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锁定期 ......16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17
八、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9
九、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9
十、其他重要事项......20
十一、风险提示 ......20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南水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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