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9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38051 证券简称:弘侨生物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2 月 25 日以电话、短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弘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冯长林因在外地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贷款项目》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与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河支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0 万元(包含 270 万)的项目贷款业务,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刊登的《关于开展项目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
(公告编号 2020-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辽宁弘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